112學年度研究所碩士班第一梯次遞補報到說明
本系錄取生報到為二階段模式(二階段皆需完成),分第一階段「新生資料確認」及第二階段「親自報到」辦理,未完成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;或經審核報考資格不符規定者,一律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報到通知事項如下:
一、第一階段「新生資料確認」:進入本校「校園資訊系統」填報新生資料,以免影響後續註冊與選課等重大權益。
(一)網 址:https://ecsa.ntcu.edu.tw/,請於身分別選項選擇「新生報到」。
(二)開放時間:112年4月28日(星期五)12時至112年5月2日(星期二)12時止。
(三)登入帳號:身分證字號。
(四)登入密碼:出生年月日(範例:1999年1月1日,請輸入1999/01/01)。
二、第二階段本系採「親自報到」: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(一)報到時間及方式:112年5月2日至112年5月9日,每日上午9時至12時、下午14時至17時,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(二)親自報到:
1.報到地點:數位系求真樓四樓K411辦公室。
2.錄取生於各招生系所公告期限內本人親自或填寫委託書(簡章附表十)委 由他人辦理報到。
3.報到當日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之正本:
①國民身分證。
②學經歷(力)證件。
③兩吋彩色證件照片1張。
④應屆畢業生如報到時尚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,應填具切結書(於本校網頁下載)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,未填具切結書者或逾期未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者,取消入學資格,不得異議。
⑤在職生身分報考者,另應繳交「在職證明書」(簡章附表四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2年3月(含)以後,未符合者,更改為一般生身分,考生不得異議。
4.考生如因故委託他人辦理報到者,請被委託人攜帶「3報到當日應繳交(驗)下列文件之正本」所列各項證件外,應另攜帶下列證(文)件以供查驗,未攜帶者不受理委託辦理報到作業,考生不得異議:①委託書(簡章附表十)。②被委託人國民身份證正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