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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

大學部之課程分為共通課程、院共同課程以及系專門課程,學生至少應需修習128學分。學生依下規定修畢應修課程與學分,並於修業期間必須至數位內容相關機構進行至少三週假期實習,畢業前需完成專題製作以及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等能力檢定。

1.共通課程:28學分

2.院共同課程:12學分

3. 系專門課程:88學分

 

研究所

碩士班/碩士在職專班之課程分為核心課程與專精課程兩部分,學生至少應修習32學分。學生依下列規定修畢應修課程與學分外,碩士班學生需發表一篇研討會或期刊論文,參加10場以上學術發表會(如研討會),完成碩士論文發表會,並通過碩士論文考試後始能畢業,獲碩士學位。碩士在職專班學生需發表一篇研討會或期刊論文,並通過碩士論文考試後始能畢業,獲碩士學位。

1.必修課程:9學分

2.獨立研究:2學分

3.選修課程:21學分